技术供货与制造条件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5日 · 版本 1
本译文仅供参考和便于理解之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仅为本技术供货与制造条件的德文版本;如有出入,一律以德文版本为准。
前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德文版本本技术供货与制造条件(TLB)具体规定了对我方产品与服务在制造、材料和检验技术方面的要求。其作为我方一般销售、供货与付款条件(AGB)的补充适用,并仅适用于对企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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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适用范围、优先顺序与合同语言
1.1 本技术供货与制造条件(以下简称“TLB”)具体规定了对 Bock Maschinenbau GmbH(以下简称“Bock”)产品与服务在技术、制造和检验方面的要求。其作为 Bock 一般销售、供货与付款条件(AGB)的补充适用。
1.2 本 TLB 仅适用于《德国民法典》(BGB)§ 14 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公法法人及公法特别财产。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时的优先顺序,一律适用 AGB(§ 2.4)的规定。在该顺序中,本 TLB 的位阶排在客户订单之后、AGB 之前。由此仅存在一个具有决定性的优先顺序。
1.4 决定性语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仅为本 TLB 的德文版本。译文仅供便于理解之用;如有出入,一律以德文版本为准。
1.5 标准版本与证书:本 TLB 引用技术标准或规范时,除非明确约定采用某一特定版本,或以某证书当时有效的范围为准,否则适用合同订立时有效的版本。对 Bock 认证的引用,始终指向当时有效的证书。
§ 2 合同文件、图纸与数据
2.1 制造以合同订立时经批准、具有明确修订版次的图纸和数据状态为准。此后的变更须采用文本形式,并须有相应调整的订单确认书。
2.2 若客户提供图纸、模型、CAD 数据、规格书或样件,则由其对该等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不侵犯第三方保护权负责。除非此类审查已明确约定为一项服务,否则 Bock 不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结构设计或计算方面的正确性审查。
2.3 文件的优先顺序:经批准的 2D 图纸中单独标注尺寸和公差的特征优先适用。对于图纸中未完整定义的几何形状,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以经批准的 3D 模型为准。计量单位、图纸或模型修订版次以及 PMI/MBD 数据可能的优先地位,须在文件中注明。常用的交换格式为通行的中性 3D 格式(如 STEP)以及带尺寸标注的 2D 图纸(如 PDF);其他格式须经约定。
2.4 对于所提供资料中可识别的不一致、矛盾或错误,Bock 应向客户予以提示;其余情形适用 AGB § 8.5 规定的提示义务。
2.5 变更:对图纸、模型、数量、材料、检验或文档要求的事后变更,可能导致报酬和交货期的调整。对于已发生的费用、已采购的材料、已开始的工作以及因变更而无法再使用的部件,只要该变更非因 Bock 应负责的原因,客户应按约定价格予以补偿,无约定价格时按实际耗费依 Bock 通常的费率补偿。
§ 3 材料、可追溯性与标记移植(移印)
3.1 所使用的材料,包括牌号、供货状态以及必要时的附加要求(如厚度方向性能要求、Z 向质量等级),应由客户或在合同文件中确定。若缺少按合同用途所必需的重要材料信息,Bock 有权将执行推迟至澄清为止。仅在明确约定为简单标准件或辅助件的部件上,Bock 才自行选用市售通用质量的市售常规材料。
3.2 只有在明确订购时,才出具或提供符合 DIN EN 10204 的材料证明(参见本 TLB § 8 以及 AGB § 8.7)。
3.3 标记移植:Bock 有权在其当时有效的移植授权范围内,将材料标记转移至已分割或已加工的材料部件上(移印),并对该转移予以记录。该授权涵盖对带有符合 DIN EN 10204 的 3.1 检验证书的金属材料标记的转移;与原始证书之间以文件记录的关联始终保持不变。
3.4 在所订购证书范围有此必要时,进行批次或炉号的对应归属。
§ 4 一般公差
4.1 经批准图纸中给出的尺寸公差、形状公差和位置公差始终优先适用。
4.2 若无公差标注,则适用下列一般公差标准(以合同订立时各自有效的版本为准):
- 切削加工的单个零件以及焊接结构上经切削加工的特征——长度尺寸和角度尺寸:DIN ISO 2768-1,公差等级 m。
- 焊接结构上未经切削加工的尺寸、形状和位置:DIN EN ISO 13920——尺寸公差 B 级,形状和位置公差 F 级。
- 热切割棱边(火焰切割、等离子切割、激光切割):DIN EN ISO 9013;起决定作用的公差等级或质量等级由图纸或另行约定确定。
4.3 切削加工特征中未被上述标准涵盖的形状公差和位置公差,应在图纸中注明。若无此类标注,Bock 在此范围内所负义务不超过公认技术规则;如有疑问,应在开始制造前进行协商。在依 § 4.2 起决定作用的公差范围内的尺寸偏差不构成瑕疵。
4.4 对于热切割棱边,若未约定符合 DIN EN ISO 9013 的公差等级或质量等级,也无法从图纸中推导,则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负担任何特定等级;Bock 有权将执行推迟至澄清为止。
§ 5 焊接
5.1 Bock 作为焊接技术企业,已获得按 DIN EN 1090-2 制造承重钢结构部件的认证(执行等级 EXC3;认证机构 DVS ZERT),并满足按 DIN EN ISO 3834-2 对金属材料熔化焊的全面质量要求。证书的范围与有效性可在“企业 › 认证”下查阅。
5.2 在 § 5.1 所述认证的适用范围内,涵盖焊接工艺 121(埋弧焊)和 135(熔化极活性气体保护焊 MAG),以及材料组 1.1、1.2(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3.1(调质细晶粒钢)和 8.1(奥氏体不锈钢)。当时有效证书的范围始终具有决定性。
5.3 工作依据符合 DIN EN ISO 15609-1 的有效焊接工艺规程(WPS)进行,其焊接方法在必要时已按各自适用的评定标准,特别是 DIN EN ISO 15614-1,通过工艺评定或焊接工艺评定报告(WPQR)予以评定合格。所使用的为有效持证的焊工,以及——视机械化程度而定,特别是在埋弧焊中——合格的焊接操作工或调机人员。焊接监督由持证人员(国际焊接工程师 IWE、国际焊接技师 IWS)承担。
5.4 对该订单起决定作用的执行等级(EXC)、焊缝质量、检验范围以及相应的验收准则,应由客户或负责的设计人员在合同文件(执行规范)中确定。Bock 仅在其当时有效认证的适用范围内开展工作。若缺少必需的信息,Bock 有权将执行推迟至澄清为止。
§ 6 表面、棱边与防腐保护
6.1 无特别约定时,零件按制造工艺所决定的表面状态交付。制造工艺所致的特征,如轧制氧化皮、氧化皮、加工痕迹以及焊缝处的回火色,只要不影响约定的功能、耐腐蚀性、可涂装性或后续加工,均属允许。
6.2 因制造工艺而残留的、轻微的且对搬运、装配和合同用途无害的残余毛刺,属于允许。只有在约定或图纸中注明时,才负担规定的棱边加工、棱边倒圆或完全去毛刺义务。
6.3 防腐保护(喷砂、底漆、涂层、镀锌及类似处理)并非标准配置,仅在明确订购时才实施。订购防腐保护时,至少应确定表面预处理等级、涂层体系、色调、干膜厚度、腐蚀性类别、棱边加工以及不予涂装的表面。运输防护保存仅按约定进行。
§ 7 检验与验收
7.1 工厂自有常规检验的种类、范围和频次,取决于内部检验计划、合同要求以及相应的制造风险(质量管理符合 DIN EN ISO 9001)。只有在明确约定时,才负担对全部零件或全部尺寸的完整检验以及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的义务。
7.2 表面无损检测——目视检测(VT)、磁粉检测(MT)和渗透检测(PT)——在明确委托的范围内,由工厂自有的、按 DIN EN ISO 9712 取得 2 级资格的人员实施。
7.3 体积检测(射线检测 RT、超声检测 UT)在受委托的范围内,由合格的合作伙伴提供。
7.4 正式验收或工厂验收(例如附检验记录或有客户参与)仅在约定时进行;其余情形适用 AGB § 8.4。客户在工厂内的检验,可在及时协商日期后进行。
7.5 订购无损检测时,应在下单时确定检测方法、检测范围、检测区域、应采用的检测标准、验收或评定准则以及文档范围。若缺少此类信息,Bock 所负担的无损检测不超过依强制性规定或明确约定的执行等级所必需的限度。
§ 8 证明与证书
8.1 符合 DIN EN 10204 的工厂检验证明和验收检验证明(2.1、2.2、3.1)以及焊接和检验记录,只有在下单时明确订购其种类和范围时,才出具和提供(参见 AGB § 8.7)。
8.2 各项证明所需的文档编制和检验耗费应另行约定,且除另有约定外应予以补偿。
§ 9 承压部件
9.1 对于承压部件的焊接制造,Bock 拥有符合 AD 2000-Merkblatt HP 0 的制造商资质(由 GSI – Gesellschaft für Schweißtechnik International mbH / SLV 确认)。其适用范围根据当时有效的证书限于:非火焰加热且未经热处理的压力容器、焊接工艺 135 以及材料组 1.1、1.2 和 8.1;以当时有效证书的范围为准。
9.2 对于承压部件,Bock 仅在上述证书范围内作为制造方开展工作。压力设备指令 2014/68/EU 的其余要求——特别是设计计算、合格评定、CE 标识和技术文档——不属于该资质的内容,Bock 仅在明确约定时才予以承担。客户应及时、完整地提供设计计算和检验所必需的信息——特别是工作压力、介质、温度以及应采用的规范。强制性法定制造商义务和责任不受影响。
§ 10 标识、包装与发运
10.1 零件的标识(如钢印、刻字、标签)按约定或图纸规定进行。无客户规定时,仅在 Bock 认为出于制造管控、归属或可追溯性有此必要时,才进行标识;Bock 在此选用适当且对材料无损伤的标识方式。
10.2 包装按市售通用且适合运输的方式进行。特殊包装(如适航海运包装、长期防护保存、客户专用载具)仅在明确订购时才实施,并另行计费。
10.3 风险转移和发运方式依 AGB(§ 5)确定。若在单项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 Incoterms® 2020 条款并注明了指定地点,则该条款优先于 AGB § 5 的规定(例如“FCA Bock Maschinenbau GmbH, Maierhofstraße 38, 73547 Lorch, Incoterms® 2020”)。仅注明“Incoterms 2020”而无具体条款和指定地点的,不足以满足要求。
§ 11 质量管理、适用与变更
11.1 Bock 维持一套按 DIN EN ISO 9001 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其版本以当时有效证书中所列明的版本为准。
11.2 本 TLB 适用于整个业务往来。对每份合同,适用在合同订立前或订立时有效纳入的 TLB 版本;新版本须经相应纳入或明确约定后,方对未来合同适用。
11.3 对本 TLB 的变更和补充须采用文本形式。其余情形相应适用 AGB 的最终条款;若个别条款无效,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11.4 若本 TLB 的译文与德文版本之间存在冲突,以德文版本为准。